【申報通知】創業帶動就業補貼
作者:管理員 ?? 發布于:2019-03-15 ?? 文字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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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(一)補貼對象
對企業骨干、小微創業者、大學生(高校在校生、大學生村官、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)、科研人員、留學回國人員、失業人員、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農民在錫首次成功創業并正常經營,吸納各類城鄉勞動者就業的,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3個月(含)以上的,可申請享受創業帶動就業補貼。
(二)補貼標準
3年內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,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(三)提交材料
(1)《無錫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》一式二份
(2)營業執照副本(原件和2份復印件)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(原件和復印件)
(3)創業者身份證(原件和2份復印件)
(4)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提供高校學生證或畢業證;大學生村官提供區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;科研人員提供副高級以上職稱證書;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海外學歷認證證書;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轉業證或退伍證
(5)市民卡、省卡等醫保卡(原件和2份復印件)或無錫農村商業銀行的阿福卡(原件和2份復印件)
原文鏈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pu4vYe7uhpS37pqy6zdg0A